關于開展2019-2020學年勤工助學崗位公開招聘活動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勤工助學工作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有效途徑,是實現(xiàn)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臺。根據(jù)“遵紀守法、學有余力、自愿申請、信息公開、競爭上崗、扶困優(yōu)先”的原則,為培養(yǎng)和提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幫助他們克服困難更好的完成學業(yè),現(xiàn)決定開展2019-2020學年勤工助學崗位公開招聘活動,相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崗位招聘對象
除2020屆畢業(yè)生以外,屬于2019年秋季學期困難生庫中的在校職教本科、大專、中專和技校學生,均可以參加本次崗位招聘活動。
二、崗位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的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工作期限暫定為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三、具體安排
1.現(xiàn)場招聘時間
2019年11月1日16:00-17:00
2.招聘地點:
陶行知廣場
四、招聘工作流程
1.各二級學院組織各班級開展勤工助學政策及本次招聘崗位的宣傳,組織困難生庫中的學生積極參加本次招聘活動。
2.學生結合自身情況,根據(jù)《2019-2020年勤工助學崗位招聘計劃一覽表》(詳見附件1)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相關崗位,每位學生原則上只能選擇一個勤工助學固定崗位。
3.應聘學生按照《勤工助學申請表》(詳見附件2)的要求填寫“申請理由”,認真閱讀“學生承諾”內容并簽字承諾。經輔導員簽署推薦意見后,準備好《勤工助學申請表》和身份證或學生證原件,準時前往陶行知廣場招聘現(xiàn)場參加應聘活動。
4.崗位設置部門根據(jù)崗位要求和應聘人員情況,按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擬定錄用人員名單,在同等條件下考慮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并請于11月4日之前以部門或學院為單位將《2019-2020學年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擬錄用名單》(詳見附件3)及所有應聘學生的《勤工助學申請表》分類整理(其中擬錄用學生申請表按照擬錄用名單順序擺放在上面,未錄用學生材料附后)報送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學校官網、“旅商學工”微信公眾號和校園宣傳欄等方式公布勤工助學固定崗位錄用人員名單。崗位公布后,崗位設置部門將初次上崗時間和地點告知學生本人。
6.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jù)錄用結果統(tǒng)一將固定崗位和錄用人員信息上傳大學工系統(tǒng)。如出現(xiàn)學生未加入大學工系統(tǒng)困難生庫的情況,取消學生的應聘資格且不發(fā)放崗位酬金。
五、勤工助學崗位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學崗位一經確認,一人一崗。錄用期間,學生應遵守工作紀律,原則上不允許辭職、換崗,嚴禁出現(xiàn)一人多崗、多人一崗、攤分勤工助學酬金等情形。
2.已錄用的學生應按照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求參加相關培訓及完成臨時性或公益性工作。
3.學生在勤工助學期間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勤工助學資格,給予勤工助學崗位辭退處理。
⑴崗位培訓缺勤,或月考核不合格;
⑵出現(xiàn)遲到、早退、曠工、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泄露工作機密等違反工作紀律的情形;
⑶與教職工或其他學生攤分勤工助學酬金;
⑷列入不誠信行為登記名單的學生;
⑸出現(xiàn)曠課、晚歸、使用大功率電器、打架等情形,或因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紀律處分。
表格下載見附件
學工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9日